选树对象为全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及系统工作人员,要向基层一线倾斜,包括但不限于:旅行社(导游人员)、旅游饭店、旅游民宿、旅游景区景点(乡村旅游点)、文博馆、旅游新业态(潜水、冲浪、高空跳伞、低空飞行)等旅游行业从业者和12345涉旅咨询投诉热线服务人员、涉旅审批服务人员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及旅游警察等一线旅游工作者。从上述岗位类别中推选出海南省“最美旅游人”10名和海南省“最美旅游人”提名10名。
省委宣传部、省公安厅、省总工会,省旅文厅有关处室(局),各市县(含三沙市)旅文局以及省级各涉旅行业社会组织为首届海南省“最美旅游人”推荐单位。
各市(县)公安部门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、行政审批服务部门、工会等部门不单独报送材料,由各市县旅文局汇总报送,总推荐名额共100个(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)。
1.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。遵纪守法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。
2.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。爱岗敬业、恪尽职守、诚实守信,热爱旅游工作,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热情友善为群众提供旅游服务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。
3.专业技能素质过硬。从业时间三年以上,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,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、沟通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,深受群众及社会好评(近三年无重大旅游投诉),有先进典型事迹。
4.工作业绩表现突出。受到省、市级及以上表彰,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,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;刻苦钻研旅游业务,在省级及以上大赛中获得奖项;在抗洪、抗震救灾、突发事件处置、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。符合上述条件的,可以优先考虑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列为推荐对象:受到旅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受过刑事处罚的;存在社会征信问题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受到诫勉、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;发生重大投诉、意识形态问题的;其他原因不宜作为推荐选树对象的。